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印发了《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全面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协同应对臭氧层损耗和气候变化,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国际义务,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总量约6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
此次《国家方案》确定的管控物质包括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共9类。其中,前8类物质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第9类物质氢氟碳化物对臭氧层无破坏作用,但却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强温室气体,其全球升温潜能值是二氧化碳的几十甚至上万倍。目前,我国已实现前7类消耗臭氧层物质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的全面淘汰,正在逐步削减淘汰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
《国家方案》明确了我国氢氟碳化物管控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将汽车行业列为“削减氢氟碳化物受控用途使用”的重点行业之一,为汽车行业氢氟碳化物削减替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国家方案》第三条第(九)款“削减氢氟碳化物受控用途使用”提出:汽车行业自2029年7月1日起,禁止新申请公告的M1类车辆空调系统使用GWP值大于150的制冷剂;鼓励在电动汽车热系统领域开展自然工质制冷剂替代技术研发和应用。
《国家方案》第四条第(十二)款“提升回收、再生利用和销毁水平”提出:规范汽车行业制冷剂防泄漏、回收管理,加强汽车维修过程中制冷剂的回收监管,做好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制冷剂回收。鼓励对回收制冷剂进行循环和再生利用。加强对制冷剂再生利用单位管理,建立制冷剂再生产品溯源与流向管理制度。鼓励再生制冷剂的同品位应用。
《国家方案》第六条第(十五)款“协同推进绿色替代与能效提升”提出:研究在机动车下一阶段排放标准中纳入对车用空调制冷剂的使用和泄漏控制要求。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国家方案》制定过程中联合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和高校,共同组建成立调研组,先后对多家汽车整车及汽车热系统零部件企业开展调研,同时在2024年7月《国家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组织召开行业研讨会,充分听取汽车行业及企业对《国家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生态环境部进行意见反馈。
未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将携手全行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方案》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汽车行业氢氟碳化物削减替代工作,为实现《国家方案》目标,保护地球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中汽协会行业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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