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机鉴〔2024〕13号
各有关单位:
2024年我站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 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现将有关监督结果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按照“双随机”要求,随机抽取证后监督对象及监督人员,按照规定的证后监督内容及方法实施监督检查。
(一)监督对象
日常监督: 120张证书。
专项监督: 12张证书。
(二)监督人员
从具有农机推广鉴定工作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抽取确定4个监督小组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委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对其中的20张证书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监督内容
1.生产者名称、地址一致性;
2.获证产品一致性;
3.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核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监督结果
2024年重庆市农机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共涉及64家企业的132张获证证书190个型号产品(主型号132个,涵盖型号58个),其中监督结果为“合格” 的型号产品148个,占比77.9%;监督结果为“不合格”的型号产品42个,占比22.1%(详见附件)。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企业存在产品获证后没有实际生产和销售,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机,形成“僵尸证书”浪费农机推广鉴定资源。
四、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按照工作规范和实施方案等规定,监督结果为“合格”的,该型号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继续有效;监督结果为“不合格”的,该型号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销;主型号监督结果为“合格”,涵盖型号监督结果为“不合格”的,该涵盖型号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销,监督结果处理详见附件。
对本次监督结果有异议的请于通告之日起10日内与我站联系,联系方式:鉴定三室 13696418509。
通告24.13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2024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的通告.doc
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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