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工作启动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建机制、强宣传、严执法、夯基础、促恢复”等多种举措,指导建立省、州、县三级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完善部门联席、联动执法、网格化管理、信息调度、督导检查、有奖举报、监测调查、通报整改等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禁捕管理机制,有效推进了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
为做好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青海省建立了渔业资源本底调查、禁捕效果评估、专项特许捕捞管理制度,联合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实施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完整性指数评价工作,已基本掌握长江源鱼类种群组成、结构、生境和资源变化及受干扰情况,并发现长江流域青海段疑似新种1个、未记录物种2个,特别是发现了“消失”近30年的黄石爬鮡和中华鮡,鱼类完整性指数评价等级为“良”。
目前,长江青海段沿江3州9县均已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立远程视频监控123处,其中长江流域32处,组织1310名协助巡护队员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护、政策宣传、报告劝阻等工作。全省禁捕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禁捕工作专班运转高效、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部门协助更加紧密、专项整治震慑有力、资源调查系统全面,长江流域青海段涉渔重大案件零发生,禁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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