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4年10月23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在北京组织召开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推进视频会,黑龙江、浙江、甘肃、新疆等省份作典型交流,现将四省份的发言材料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先谋快动强推进 有力落实报废更新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推动“两新”工作早谋划、早部署,从农机报废和更新两端发力,在全国率先出台新一轮农机报废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方案;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机报废更新领域资金10605万元(含省级配套资金805万元),于9月30日下达至各县(市、区)。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申请报废农机具17459台(套),总体进度居全国前列;累计申请报废补贴资金1.1亿元。
一、加强前期谋划,加快落地实施
成立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行动领导小组,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核实等方式,摸清老旧农机底数。先行启动方案起草工作,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立刻予以优化完善,6月29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印发《黑龙江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行动方案》,将播种机等6类机具纳入报废补贴范围,科学设定机具分档参数和补贴额。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最新要求,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力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将埋茬起浆机等6个机具种类新增纳入报废补贴范围;20马力以下拖拉机报废补贴额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吸引力。此外,选择五常市、富裕县、汤原县、肇源县和密山市等5个县(市)作为试点县,围绕加大农机报废工作推进力度、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资金兑付效率等先行先试,加快报废更新进程。
二、完善回收体系,提升工作效能
指导各地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公布新增38家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截至10月底,黑龙江省农村地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已达81个,覆盖111个县(市、区);北大荒农垦集团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14个,覆盖76个农(牧)场。同时,鼓励回收拆解企业与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合作开展报废农业机械代存工作,建立乡村两级收储运服务体系,上门回收老旧农机,全面提高农机报废效率。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在农机报废工作开展好的富裕县举办全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培训班,邀请省内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73家回收拆解企业共30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现场演示、政策解读等方式,对农机报废补贴“申请报废”“农业机械审核”“农业机械拆解”“兑付补贴”“登记建档”五大环节工作流程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将富裕县优化工作流程、创新便民举措、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等工作方式,作为典型进行推介,为全省各县(市、区)高质量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提供参考。
四、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农机报废更新有关政策,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发布《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解读》《农业机械报废补贴政策明白纸》,积极联系央视、新华社、农民日报、省台、黑龙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全省农机报废更新开展的相关活动与典型经验,促进各地互学互鉴,营造全社会关注、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2024年以来,已在各类媒体累计发布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有关宣传报道30余篇(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凝聚“两新”工作力量 高效完成报废更新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力推动“两新”工作在农业农村领域落地落实。支持农机报废更新的5000万元(另有宁波30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下达以来,浙江省靶向发力、攻坚突进、成效显现。截至10月11日,全省累计完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审核使用7938.8万元,完成率近150%;累计申请报废农机4877台(套)和更新机具1422台(套),提前并超额完成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任务。
一、提前谋划政策,加快工作部署
一是测算更新需求。深入挖潜,争取补贴政策增量扩容,加快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开展多轮农机报废更新资金需求情况摸底、测算,梳理出植保无人机、粮食烘干机、微耕机、打(压)捆机等新需求农机,并提出数量、资金需求清单。二是研判现实问题。组织召开农机报废更新座谈会,分析研判目前存在的问题,会商解决农机报废更新的卡点、堵点。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安排农机报废更新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任务表,做好新一轮政策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加快工作进度。加强与部农机化司工作对接,按照有关要求,扩范围、提标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制定新一轮《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并第一时间印发实施。新政策印发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省农机报废更新工作部署视频会,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期限,于9月组织开展农机报废更新集中服务行动,实行工作日调度。要求各地倒排工作任务,清单化、规范化、责任化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任务。
二、加强政策宣传,做细群众工作
面向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新一轮农机报废更新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通过政策明白纸、农民信箱、浙农号等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把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实现政策宣传到户、到机主全覆盖。结合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机报废更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报废更新农机具的积极性。新一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范围广、补贴标准高,机主报废更新机具意愿较为踊跃,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及公布的咨询电话等方式,主动了解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积极申请报废更新老旧机具,实现政策实施和群众需求的双向奔赴,政策实施氛围良好。
三、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集中服务行动期间,各地由农机化管理部门和回收企业等工作人员上门合并办理补贴申请和报废回收相关手续。一是现场受理农户申请。由农户填写申请表实地核对报废机具类别,形成农户所申请的报废更新机具信息(所属区域、姓名、证件号、机具类别、申请回执编号、回收企业名称等)。二是现场确认报废信息。由回收企业现场确认报废机具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支付报废机具残值,拖走报废机具。三是记录报废流程。由回收企业按照农机报废拆解标准要求拆解报废机具,记录拆解图像,形成回收档案资料。四是构建审核机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机主和报废更新农机信息,并形成报废更新机具档案。五是明晰补贴发放渠道。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分批形成资金拨付文件(标注资金开支渠道)后报当地财政部门,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户。
四、立足地区特点,迅速开展工作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9月行动计划。做好回收拆解企业动员工作,全省有68家农机回收企业开展提供上门取机、免费拖机、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占全省农机回收企业82.9%。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每周多次会同乡镇、街道等联合开展上门服务,进村入户、现场办理,做到应报尽报。
多措并举推动“两新” 助力农机转型升级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两新”工作,多措并举推进全省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共安排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9993万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8617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376万元,并要求优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截至10月23日,全省农机报废更新申请量达到3.59万台(套),申请资金6766.7万元,占国债资金量的78.5%。
一、高位推动落实
一是尽早将农机报废更新纳入省级方案。2024年4月下旬,甘肃省政府印发了《全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将农机报废更新纳入“两新”政策配套方案。8月26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专项行动方案》。二是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参与方案制定和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参与,并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推动落实。截至10月底,省政府常务会、省长办公会已听取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情况汇报6次,省大数据中心每周发布农机报废更新数据专报,省发展改革委每月召开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协调会、每周召开调度会,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专题研究4次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进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推介
甘肃省方案印发实施后,各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省厅于政策出台10天内,在酒泉市举办全省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启动活动。通过线上举办全省农机报废更新推进会和政策解读培训班、制作印发一图读懂政策宣传彩页、积极联系甘肃电视台和甘肃日报等媒体,快速推动形成政策宣传效应。利用农民丰收节、乡镇集会、观摩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扩大知晓度,切实提升政策宣传效果。截至10月底,全省共举办政策宣传活动480多场,制作各类短视频200多条、悬挂横幅展板2.19万个、印发宣传资料18.42万份。
三、创新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简化操作流程。通过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强化信息关联印证,突出实物配置参数测定判断,避免因机具信息缺失影响录入申办。允许回收企业、监理部门、补贴部门同步在线受理,按流程推进,让机主一次完成报废补贴申办。二是升级报废申办系统。增加国债资金、中央财政报废资金和报废并更新补贴资金等栏目设置,将拆解与回收环节分开,更加便利各环节工作有序展开。三是赋予县区更多自主权。将回收企业确定由省市县三级审核下放到县级审核确定,增加回收企业网点,对报废机具编号、厂家名称等信息缺失情况由县区按照实事求是的要求研判确定登记,最大程度便利农户和企业。四是完善牌证管理注销手续。进一步明确牌证管理机具信息核对程序要求,完善非机主本人牌证、非本地牌证注销审批流程,防止出现“僵尸牌证”。
四、加强业务指导
一是推广示范案例。引导各地学习借鉴金塔县整村推进、玉门市上门回收、凉州区集中拆解、敦煌市线下支付等典型做法和经验,将服务窗口前移到乡村,在乡镇集中回收现场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降低报废成本。二是指导网点布局。针对各地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少、无法满足报废工作需求的问题,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加快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培育和网点布局,鼓励更多的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回收更新。
五、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
建立农机报废更新日常协调调度机制,畅通省农业农村部门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大数据中心的信息渠道。一是及时推送农机报废更新申办数据、支付数据、进展情况,保证数据的一致性。省农业农村厅每日调度进展一次,每周向厅长汇报一次,每月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一次,并抄送市县政府进行调度,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对进展慢的县区,通过同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单独沟通的方式督促加快落实。二是构建主要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市县农业农村局、县区农机服务中心(局、站)、农机监理部门、乡镇政府、农机回收企业等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反馈任务进度。三是做好补贴兑付衔接。要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主动与财政、审计、银行、乡镇衔接,准确、快速完成报废更新补贴款审签、拨付和发放,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聚焦三个到位 补齐装备短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聚焦农机报废更新工作,通过“宣传到位”“摸排到位”“保障到位”,加大工作力度,取得积极成效。全区共安排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1亿元(包括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015万元、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8104万元、第二批国债925万元)。截至10月23日,全区农机报废更新申请量达到11454台(套),申请资金4154.7万元。
一、宣传到位,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深入人心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利用“农机3·15”“安全生产月”、新疆农业机械博览会等契机,广泛开展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自治区90个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县市区中,已有79个县市开展了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覆盖率超过87%。二是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政策解读。9月以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先后会同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面向社会开展了2次政策解读会。三是针对市县加强专题培训。对地、县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企业人员进行现场专题培训,同时结合开展“三秋”农业生产实地指导,提升干部群众知晓度和政策实施透明度。
二、摸排到位,农机报废更新需求底数清楚
一是深入摸排老旧农机底数。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等,对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开展全面摸底,重点摸排已达到推荐报废年限或因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机。截至10月底,共梳理出达到报废年限或条件的拖拉机36.59万台、联合收割机8203台(含采棉机1800台)、其他机具5.54万台,摸清老旧农机报废更新需求底数。二是根据群众需求扩面提标。结合自治区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对报废更新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进行扩面提标。除国家规定的9类外,新增联合整地机、铧式犁、残膜回收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自走式青(黄)饲料收获机、自走式瓜果类收获机6类自选机具,共15类机具实施报废更新补贴。
三、工作到位,报废更新补贴措施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回收体系。将经商务部门审核确认的34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优先确定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组织地、县农业农村部门充分挖掘本地回收拆解潜力,要求每个县至少确定公布1家回收企业,方便农民就近报废农机具。二是加强绩效考核。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财政厅沟通协调,在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时,将农机报废更新数量、受益户、兑付率、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区域绩效目标表,发挥绩效考核 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三是强化信息化监管。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各环节纳入信息化监管范围,特别加强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的监管。通过定期调取回收企业视频监控、现场抽查企业档案资料等方式实行全链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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