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农业发展正朝着全面全程和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迈进,农业机械维修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效率和安全。国家“放管服”政策施行后,取消《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为确保农机维修行业规范运行,保障农民利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于2022年起安排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负责做好农机维修服务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工作。
2024年,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组织监督指导人员前往昆明市安宁市、曲靖市麒麟区和沾益区、楚雄州武定县、大理州祥云县、德宏州陇川县、临沧市耿马县和双江自治县等6个州(市)、8个县(市、区),共监督指导27家农业机械维修网点,发现问题68项,并要求维修网点限时整改。
监管指导重点检查维修经营行为、维修设备和安全环保设施等情况。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4家维修网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包含农机维修,但实际具有维修经营行为;二是配件的进货与销售记录档案不完整,多数网点机具修理是随修随走,仅对大型机具配件有销售记录;三是大多数维修网点无农业机械维修服务合同、维修服务质量承诺及维修清单;四是有88.9%的维修点未公开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监督指导发现,这些农机维修网点呈现规模小、分布散的特点。经营模式主要以个体私营、兼营为主,另外基础设施较差、维修人员不足和技术参差不齐,维修场地面积多数较小,设备不齐全。调查的27家维修网点有20家无法达到农机维修开业技术最低定级标准,占比74.0%;2家维修网点达到专项电气焊修理标准,1家达到专项液压系修理标准,4家达到综合修理点三级标准。另外,不少农机维修网点经营者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维修场所电线凌乱,甚至维修与生活场所不分,用火用电存在安全隐患。
下一步,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站将进一步加强农机维修服务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工作,加大维修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持续强化监管力度、优化监管手段,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质量,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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