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5~10年的农机装备发展方向和目标。
山东省作为全国农机工业大省,2020年,山东省农机行业经营收入在650亿元左右,约占全国的25%。截至2022年,山东省农机行业主要企业有1031家,其中在业企业873家。而此次山东为未来5~10年定下的目标是:主要核心零部件自给率70%以上、6个农机优势产业集群、2~3家领军企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针对于未来农机工业发展,山东省明确了3大行动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科技创新:强基础、提创新、建平台;产业推升:锻长补短、培育企业、构建产业生态;应用场景建设:倾斜亟需、提升质量、融合应用、促社会化服务。
附录:
山东省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农机装备水平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利用5-10年时间,基本掌握农机装备主要核心零部件制造技术,自给率达到70%以上,形成整机自主设计检测和协同配套能力。大型农机装备基本实现故障及作业质量实时诊断、远程监测,农机装备整体技术能力居全国领先水平,高端农机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壮大培育6个优势突出、产业链协同配套的农机优势产业集群,形成2-3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机装备领军企业,农机行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布局建设一批服务精准高效的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推广应用智能高端农机装备,拉动市场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农机装备科技创新行动。
1.农机装备基础研究。聚焦农机装备基础理论、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2.农机装备技术创新。通过已有资金渠道立项支持农机装备重大技术创新。加快动力、传动、电液及智能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核心零部件、元器件研发,提升关键零部件自给能力和智能高效型、资源节约型等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形成一批高水平成果。(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3.农机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行业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创新机制,健全“产学研推用”协同创新体系,构建梯次布局合理、覆盖全产业链的创新体系,提升行业持续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二)农机装备产业提升行动。
4.农机装备强链补链。聚集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促进上下游整合配套,坚持立足省内、放眼全国,进一步细化农机装备产业链图谱和骨干企业、优势产品、配套企业、锻长板、补短板等13张清单,把更多环节、更多企业、更多产品、更多要素“串珠成链”,切实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5.培育优质农机企业。推动技术能力强、市场份额较大、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和企业集团做大做强,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改造现有农机加工制造装备,提升制造工艺,建设农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提高产品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全寿命周期质量保障能力。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发展特色企业30家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配合)
6.培育农机装备产业集群构建良好产业生态。壮大培育潍坊、聊城、日照、临沂、济宁、青岛等6个优势突出、产业链协同配套的农机特色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农机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服务和融入国家大马力拖拉机产业链培育建设工作。逐步构建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产业规模效益双提升的农机装备产业生态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三)农机应用场景建设行动。
7.亟需农机装备供给。围绕不同产业、不同品种薄弱环节,编制农机装备需求导向目录,增加适用农机装备供给,加快补齐丘陵山区、特色作物、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装备短板,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8.农机装备质量提升。制定修订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及应用管理规范,探索第三方和认证机构关键零部件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改善试验检测条件,提高农机装备试验鉴定能力,加强重点在用农机装备产品质量调查,定期开展关键零部件、整机装备等质量监督抽检,提升农机装备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9.农机农艺融合应用。针对机艺融合薄弱环节,每年建设20个左右农机农艺融合应用试点,分作物、选品种、推装备、配农艺,推动种养模式、作物品种与农机装备匹配,提高机艺融合水平。加强耕地整备建设和宜机化改造,改善农机作业条件。(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10.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探索农机信息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提升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农业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农机金融服务,推广“农机贷”或其他定制类金融业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落实农机存放、维修、烘干等农业设施用地。(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山东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配合)
三、保障措施
11.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充分发挥省级农机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级农机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成员单位配合)
12.加快农机新产品推广。继续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作用,将更多农机装备新产品纳入到首台(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内,支持农机装备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配合)
1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加强农机领域学科专业建设,依托卓越工程师培育专项行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等,不断提升农机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三支一扶”工作、做好公费农科生培养,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农机领域就业创业。加强农机化专家队伍建设、农机化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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