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有关政策法规,教你“农机3.15”维权:
一、购买农机注意事项
1、要选择国家正规企业生产的农业机械产品。最好是名牌产品或经过有关部门机构认定(中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推荐的产品。另外,还应在有一定销售历史和规模的商家购买,以得到企业信誉和服务能力的保证。
2、要与销售者一起当面验货。一是要检查所购产品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及有关技术文件;检查合作证上是否有产品出厂编号、检验员章号、出厂日期等内容;如果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产品,还要分别核对整机编号、发动机编号与各自合格证的出厂编号是否一致。二是检查所购产品随机工具、附件、备件与装箱单是否一致。三是进行试运转,包括机具性能和外观质量。
3、索要购机发票。一定向经销商索要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千万不要因为不报销而不要发票、不保存发票。它是今后解决质量纠纷的重要依据。
4、确认相关信息。向销售者了解产品使用、维护、保养等相关事项,以及产品“三包”方式、修理者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5、注意考虑零配件通用性。新型农机产品有不少新结构、新零件,这些零配件的结构形状及尺寸不同,一般不具有通用性,有些在市场上买不到,必须到厂家去买,这样既花费路费,又耽误时间,给修理换件带来很大麻烦有时虽然在当地能找到一家该产品零配件专卖店,但因缺乏竞争对手,他们所售零配件价格往往较高。这些都人为加大了维修成本和生产成本,很多机手在这方面耗费了不少精力。因此,最好选购零配件供应普及的产品。
6、特别提醒。购机农户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要及时到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办理牌照、驾驶证、安全技术检验等相关证照和手续,否则有关部门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给自己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二、农机质量投诉
1、投诉受理机构。用户和经营者发生农机质量问题争议,可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农机投诉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投诉受理机构依法进行调解。《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机投诉机构。
2、受理范围。凡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引起的争议,均可投诉。
3、农机产品“三包”。农机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换货或退货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可以依法向生产者追偿。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修理者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和代理修理合同承担责任。
三、二手农机具购置时要注意的问题
目前在农村,二手旧农机具﹙拖拉机、收割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私下交易比较频繁。购旧机者多为新机手或无证机手,对农机的技术状况等情况不了解,往往在购机时上当受骗,有少数人以盈利为目的,有的将“病车病机”,“报废车报废机”,无牌无证的车﹙机﹚,重新包装后,改头换面进行买卖,从中获利,使购机者蒙受损失。为防止在购二手旧农机中上当受骗,在买卖交易中应注意如下问题:
1、仔细检查农机具的来历。主要查看购机的原始发票或复印件,对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具,还要到当地县农机监理部门去咨询。
2、购置“二手”牌证管理农机具,要查看证件是否有效和齐全。主要指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牌照和行驶证,并核对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时间等是否相符。查看是否参加了年度检验、是否投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果买卖双方没有意见,对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凭行驶证、保险单、买卖协议书等,买卖双方还要到当地县农机监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3、检查农机的技术状况是否良好。主要是农机的动力性和可靠性。(1)重点听两个声音; 一是听发动机运转是否有异响,二是底盘在空挡或行走时是否有异响,挂挡是否平顺,刹车是否正常,变速箱是否有裂纹渗油,底盘是否有磕碰变形。(2)看烟度,发动机冒黑烟是燃烧不良,冒白烟是冲缸垫了。有条件的地方可用检测仪,无条件的可请有实践经验的农机技术员进行试机。并商定买卖价格。写好买卖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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