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出了个新鲜事,南郑区草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案例,选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公布的全国2024年农产品初加工关键环节机械化应用典型案例。其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应用。
草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是一个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合作组织。该合作社通过流转经营稻田300多亩,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合作社在区农机发展中心等农科推广部门专家的大力支持下,利用稻田资源,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实现了水稻种植与水产养殖的双重收益。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合作社积极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与传统人工插秧相比,机械化插秧不仅节省了时间和人力,还能提高产量约10%。
2021年左右开始,草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入到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的发展阶段。这种模式是稻田养鱼的现代新扩展,是典型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合作社流转经营稻田300多亩,采用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如稻虾共生、稻鱼共生等多种模式。该模式的发展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做到了一水两用、一地双收,实现了从单一的种植向高效的种养一体化转变;另一方面,这种模式节肥、减药、环保、增收,生产出的‘鱼田米’是绿色无公害产品,市场竞争力强,价格比普通大米高出两倍还供不应求,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了新途径。
2023年,合作社开始向稻谷精加工及其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方向发展,这是产业链进一步延伸的体现。通过建设稻渔综合种养基地,不仅关注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环节,还着眼于稻谷加工后的附加值提升。例如开展2023年稻谷精加工及其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采购项目,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夯实农业产业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向深加工领域拓展,这将进一步提高合作社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合作社朝着现代化、多元化的农业经济组织发展。
通过机械化作业和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合作社的农业生产效率和产量得到了显著提升。这不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为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合作社的发展模式使农民能够通过土地流转和参与合作社经营获得双重收益,有效提升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合作社的实践为汉中市乃至陕西省的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经验,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转型升级。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提升了农业产值,还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乡村全面振兴。
在合作社承建开发的稻渔综合种养现代农业园区过程中,资金周转成为一大难题。为此,南郑农村商业银行为合作社发放了120万元的稻渔贷,并给予优惠利率,有效解决了资金问题。为了提高稻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合作社注重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独特的营销策略,合作社的“虾田米”等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价格高出普通大米两倍。
总之,汉中市南郑区草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创新经营模式和发展先进技术,有效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汉中市南郑区草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功经验,带给我们诸多思考:
思考之一:积极响应政策支持与利用补贴
南郑区积极落实各项农机补贴政策,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抓手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草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积极响应,在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过程中,借助政策补贴的优势,实现了从传统插秧到机械插秧的转变,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量。例如,南郑区截至2024年补贴耕整地机械6000余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300余台等,这些补贴政策的实施为合作社降低了机械化生产的成本,提高了机械化水平,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思考之二:探索创新农业生产模式
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的创新应用 。合作社探索并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模式,这一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充分利用了稻田的生态系统,将水稻种植与水产养殖有机结合。通过合理控制鱼与稻之间的比例与田间管理技术,实现了鱼和稻的双丰收。这种生态循环的模式既减少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保证了农产品的绿色无公害品质,又提高了土地的综合产出效益。例如,‘虾田米’因品质优良价格比普通大米高出两倍还供不应求,同时水产品也带来了额外的收入,为农民和合作社增收做出了贡献。
产业链延伸的创新尝试 。在发展过程中,合作社不仅仅满足于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还向稻谷精加工及其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方向探索。这一产业链延伸的尝试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合作社的收益来源。通过开展稻谷精加工项目,合作社可以将初级农产品加工成更高价值的产品,满足不同市场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也有助于应对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思考之三:与外部合作实现资源整合
与企业的合作。在2023年稻谷精加工及其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中,合作社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与汉中市方田农机物资有限公司合作。这种合作模式使得合作社能够获取专业的设备和技术支持,确保稻谷精加工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时,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过程中,可能也会与相关的农业企业、销售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市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例如在销售环节与销售企业合作可以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销售量和市场覆盖面。
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南郑农村商业银行与草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作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合作社承建开发稻渔综合种养现代农业园区时,面临烘干车间、成品库等基础工程建设资金周转难题,南郑农村商业银行及时发放120万元稻渔贷,并给予4.65%的优惠利率。这种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有效地解决了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为项目的推进和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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